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深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2元/小时。新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最低工资制度作为国家以法律形式规范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家庭基本生活、降低社会贫困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保障基础制度之一,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今年以来,深圳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加固、平稳发展的态势,在考虑深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社会保险标准等关键因素,对标国内其他城市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劳动者和企业代表、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部门意见,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和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适度上调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加强低收入群体家庭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适度上调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助于向市场传递增加工资的信号,有利于吸引劳动力,为缩小深圳劳动力市场需求缺口、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据了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